甲方: 县农委民生工程领导小组
乙方: 培训机构
为切实做好新型农民培训工作,促进农民(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科技文化水平的提高, 民生工程领导小组(甲方)通过招标形式择优确定 (乙方)参与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项目,承担培训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承担的培训任务(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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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项目 |
培训村数(个) |
培训人数
(基本学员) |
培训时间
(天) |
财政补助(元/人,元/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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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按照安徽省皖农科[2009]53号《安徽省2009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方案》和合肥市合农[2009]28号《2009年度合肥市新型农民培训实施方案》对乙方进行管理与监督,为乙方提供协调服务。
2、根据县农委制订的《肥西县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考核办法》,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乙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培训效果的评估验收。
3、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为乙方落实财政补助资金。
4、负责审核乙方提供的培训台帐、学员培训卡、月度报表。
5、负责并指导乙方进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的宣传报道,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上级民生工程办公室报告。
6、负责指导乙方自查总结,以备抽查。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按甲方安排的培训任务及时进行培训。保证受培训的学员集中培训 天,现场指导 次。
2、负责组织实施教学。培训内容为农业专业适用技术培训、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培训教材由乙方自编或选用全国或全省统编教材。并报甲方备案。
3、完善学员培训档案。建好学员培训台帐,一式3份,报甲方一份,报县财政局一份,培训机构留存一份。
4、执行培训进展月报告制度。每个月的20日向甲方报送《农业专业技术培训(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月度报表》。同时每月向甲方提供一条培训方面的信息。
5、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评估验收,及时为甲方提供培训简报、相关照片等资料,提供宣传报道素材。
6、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年 月 日以前完成培训任务,做好自查工作总结,将工作总结报送甲方。
7、配合甲方共同接受省、市、县有关部门的检查评估。
三、补助经费结算方式及奖惩
1、补助经费结算方式。根据省市文件要求,补助资金实行报账制。
乙方项目实施结束后,首先进行自查,自查后向甲方提出要求验收的报告。经县检查验收组验收合格后,乙方凭培训台帐和甲方出据的验收合格证明至县财政局报账,领取补助资金。
2、奖惩。根据肥农[2009]29号《肥西县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考核办法》,对考核结果满分且工作突出的、或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且某方面工作特别突出的培训机构,进行通报表彰,并向省市推荐表彰,同时适当增加下个年度的培训任务;对考核结果达不上合格标准的培训机构,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暂停项目执行,并终止下个年度项目申报;对年终考核结果排在末位且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培训机构的资格。
四、此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五、甲乙双方信息
(一)甲方信息
单位名称:
电话: 传真:
E-mail:
(二)乙方信息
单位名称:
电话: 传真:
E-mail:
六、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其中一份用于报账),由甲乙双方单位盖章和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