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诺项目
一是常规种子的生产许可;二是常规种子经营许可;三是农村能源利用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四是植物和植物产品调运检疫;五是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产地检疫;六是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拖拉机及驾驶员牌照核发及驾驶许可。
二、服务承诺
1、服务承诺制。所有管理服务项目全部向社会公开承诺。
2、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向社会公示。
3、中心办理制。严格遵守“三项制度”,做到特事即办,零时间停留,一般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农业机械上牌和农业机械驾驶证)。
4、超出我县审批权限的事项,落实专人跟踪服务,协助项目单位到上级办理。
5、实行两次终结制,县行政服务中心农委(农机局)窗口工作人员首次受理服务对象申请时,须当场审核申报资料是否齐全、规范,符合要求的立即受理、办理。
6、实行预约服务和代理服务制,在非工作日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可实行预约,委里确定专人办理。
三、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5】172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1号文件执行。
四、控制检查
不折不扣执行“宁静生产日”制度。查处投诉案件和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市场检查,须事先书面报告“县效能办”备案。对企业发生问题,实行先告知,帮助限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三禁一控”制度。
2.严格执行制度,狠抓岗位责任制。
3.严格执行创建标准,狠抓平安创建。
4.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结论。
5.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执法,坚决做到“三公”。
六、责任追究
本系统凡有违反上述承诺被举报查实或被检查发现,首次责令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并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承诺的,给予当事人停职离岗,单位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写出书面检查。一年内一个单位发生两次以上或两人以上违反规定的,给予单位领导行政警告处分,分管领导写出书面检查。一年内发生多人多次违反承诺,委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接受县委、县政府纪律处分,并在新闻媒体上说明情况,公开道歉。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查必到人,处必到位。
监督举报电话:8829158
肥西县农业委员会
二00八年十月二十日